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管理规定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
二、范围 适用于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讨论、开发和应用的管理
三、职责 1、采购部负责新材料的提倡;2、品质工艺部负责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提倡和推动;3、生产部负责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排、协调与试用确认
4、品质工艺部负责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试用情况的确认
注:品质工艺部与生产部共同确认,可达到标准要求进行推广使用
四、流程说明:1、采购部需填写《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跟踪确认单》2、技术部接收到各部门工艺或技术信息后,填写“工艺单"分发给各相关部
3、品质工艺部与生产部组织相关会议,进行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分析并安排落实,由品质工艺部填写《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跟踪确认单》并转交生产部负责人,由生产部分发到车间各部门
4、所有信息明确易懂,各主材、辅材应明确标示名称及规格
5、生产过程中由机长、质检确认签字,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使用情况描述,填写《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跟踪确认单》交回生产部负责人签字确认,最终由品质工艺部确认,落实最终试用结果,并通知相关部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可行性
五、应用要求:试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保证时效性,不能拖拉,试用周期规定一周时间,如无法完成,需提前提出计划时间
六、应用考核:(1)生产部下发文件不按规定要求下发的一次性处罚 20 元(下发文件及所需物品缺失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跟踪确认单》不能及时交回生产调度连带 20 元;(2)执行过程中操作机台,未按检验标准自检的(扣除计件工资并单次处罚 100元);(3)质检员检验未按检验标准检验的、首件检测项目不全的(每次罚款 100 元);实施结果不及时上报的处罚 20 元
试用流程图七、附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跟踪确认单编号:名称型号试用时间试用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