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制度第一条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生产进度计划的编制、执行和检查、协调,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实现最优工期,制造企业的最佳经济效益。一、生产计划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起草、生产副经理审核、经理批准,工程管理部负责向上级和建设单位上报年、季、月度施工建议计划。二、施工计划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投标承诺、施工组织、建设单位下达的年度计划、阶段性工期以及上级施工计划安排等进行编制。其内容包括上月(季)完成情况分析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编制计划时应按在建项目逐项编制;计划一经下达应仔细贯彻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有特别情况要调整计划时,应逐级上报审批施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兑现奖罚.三、项目部及各工区设置专(兼)计划工作岗位.第二条进度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一、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包括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三种。二、施工生产进度计划的内容包括:编制说明,施工形象进度、产值(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等各项内容.三、工区还需编制季度、月度的进度保障计划,包括:劳动力需求计划;材料、预制构件制品及混凝土需要量计划;机械设备和运输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由工区组织内部各相关业务口编制,配套执行。第三条进度计划编制原则项目部及工区调度应根据编制依据,广泛所集资料,既考虑工程项目工期目标,有考虑具体的约束条件和实际可能,(如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外部环境等)实事求是地编制进度计划草案。既积极可靠,又留有余地,保证计划落到实处.同时,又要根据外部条件的变化进行动态上的综合平衡,适时地调整计划,确保计划总体目标的实现。第四条进度计划编制的要求一、工区施工建议计划的上报时间:12 月 25 日前报下年度建议计划; 3、6、9、12 月 20 日前报下季度建议计划;每月 20 日前报下月建议计划.二、项目部及工区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编制月度进度计划,对于工期紧的项目要编制周、日作业计划。各期计划要求做到日保周、周保月、月保季、季保年,确保年度计划的全面完成。三、为确保季度、月度进度计划的衔接和全面完成,项目分部还需组织编制相关保障计划配套执行.四、严格计划纪律,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在上报建议计划时,要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及时上报,实事求是地安排,禁止故意少安排计划产值。第五条施工进度保证措施一、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周例会、日碰头会,各相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