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不符合审核同意办理在转学证加盖公章不不符合条件审核同意转入—《回执》上签章同 (注:此过程转入学校集中办理)意不符合条件审核同意接收-《回执》上签章 不符合条件审核同意签章,进行学籍转出操作 并留存转学证回执 1 份 送回转学证回执持转学证(2 份)留存转学证 1 份完善学生信息 (注:此过程转入学校集中办理)持转学证(1 份)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留存转学证 1 份注:非常住居民子女转学需提供《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明》、流入地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来投资者还需提供招商局投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件。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市直学校学生转入转出市教育局审核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关于转学的规定第十条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需转学学生监护人提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入学校转入学校退回转学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核:①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明》及回执② 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③ 房产证或证明④ 工作调动证明打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明》及回执(一式各两份)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完成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第十一条 高中学生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市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转入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本省内跨市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出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进展报告》等材料,到转入学校所在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须经接收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