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中价协)造价员考试第一章 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同意动工汇报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有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同意手续;b)在都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获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规定;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详细措施;g)建设资金 已经贯彻;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 内 动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既不动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2.建筑工程监理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告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3.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二.协议法1.协议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协议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 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很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② 自然垄断经营 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3.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1)建设用地① 波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② 征收耕地的赔偿费用包括:土地赔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报偿费;③ 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可以划拨方式获得: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都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同意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a)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对土地使用权人应予以合适赔偿b) 为实行都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c)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