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产品质量管理规定一、车间人员及组织机构车间主任 1 人:负责全面工作车间副主任 1 人:负责生产技术工作车间技术员 1 人:负责有机肥生产的技术工作,包括新产品的研发,日常化验和检验工作产品销售员 1 人:负责对外销售,包括寻找销售商,直销和政府采购等一切销售工作翻抛车、铲车司机 1 人:负责驾驶翻抛车、铲车及简单维修工作筛选工、包装工 3—4 人:负责生产后期的有机肥分筛配方和包装工作二、车间生产条件1
厂房及车间必须满足生产要求,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原料、辅料与申请资料相符
原料库及成品库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库房设施符合要求
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工序符合操作规程,并能按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工艺流程与申请资料相符
主要生产设备的类型和数量能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并与申请资料相符
辅助设施配套齐全,能够保证正常生产和质量要求
关键控制工序须有记录,有完整的生产台帐
三、质量检验要求1
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负责检验成品,场所固定,面积和房间满足需要
专职的检验人员持证上岗
成品检验标准必须根据 NY525—2024 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证
检验仪器设备必须满足原材料主要指标和成品全项检验的要求
计量要求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必须对每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检验,并有记录
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固定格式,设计法律规范,填写清楚,必须有检验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
每批出厂产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产品包装袋材质必须符合要求,包装袋标识必须符合要求
四、质量管理规章制度1
质量管理制度(1)车间操作人员应确实依照生产工艺流程和作业指导进行操作,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准确把握好温度、湿度、流量,确保每个环节质量达标
(2)质检人员对每批次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单,并做好原始记录和存档
(3)负责质量管理的领导要常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