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奖罚制度一、罚款制度:1、上班时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罚 10 元。2、偷吃公司食品罚 50 元/次。3、迟到、早退、请假、旷工扣全勤奖.(1)迟到早退 20 分钟内罚 10 元,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内罚 20 元,1 小时内罚 50 元,迟到或早退 1 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2)请事假按 1:1.5 倍工资扣除;病假按 1:1 倍工资扣除。(3)旷工按 1:3 倍工资扣除,连续旷工 3 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不发放任何工资.(4)站姿要正确,不可以坐在房间看电视,不得打闹争吵,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 元。(5)上班时间手机调成振动,不得玩手机,接听电话不能超出 3 分钟.(6)上台、撤台未使用托盘者罚款 5 元。(7)大扫除、集体活动时请假罚款 20 元。(8)以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吵罚 50 元/次.(9)发表虚假或诽谤性言论,从而影响同事的声誉者罚 30 元/次。(10)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罚 20 元/次.(11)损坏公物主动上报,照价赔偿,若私自隐瞒不报者按成本 10 倍赔偿。(12)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做不雅动作、聚堆聊天罚 20 元 。(13)做到客走收房,关空调、电视、按要求摆放整齐所有物品,收拾洁净台面、地面,违者罚 10 元.(14)不能擅自私用公司内的物品,违者罚 50 元。(15)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有错也要先服从后投诉,不得顶撞、争吵,否则罚 50 元/次。(16)工作期间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己的形象,不要发脾气,违者罚 20 元/次。(17)工作范围内任何地方见到客人都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点头打招呼,违者罚 20 元/次。二、奖励制度:1、工作积极、乐于帮助奖 20 元。2、努力工作为本店的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奖 30 元。3、拾金不昧者奖 30 元.4、工作出色常常得到客人、同事及上司表扬者奖 20 元。5、顾客故意为难,受到委屈奖 20 元。6、有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并有显著成效奖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