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网点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本着合作双赢的宗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方授权乙方成为省(市)县(区)甲方代理产品的独家服务网点(或称为:甲方办事处),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保证条款1、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合同的法人组织;2、 乙方保证其营业执照等证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效、真实且符合甲方要求;3、 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者之间存在任何关系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 甲方向乙方和乙方开发的客户提供所需技术支持并保证产品的质量及服务;2、 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业务处理规程、价格标准和服务标准,并及时公布及通知乙方执行;3、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市场信息及宣传资料 ,以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宣传工作;4、 当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出现行单外流、渠道销售、门面销售、跨区销售、低价销售、不及时服务、常常被客户投诉等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侵权及违规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5、 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库存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漏给第三方;6、 如甲方提供给乙方样机等尚未实际结算货款的货物,不论该货物存放地点为何处,其货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置
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 乙方如达到甲方的要求,在签约时间内乙方享有该区域独家服务和独家销售授权;2、 如乙方连续月没有完成协议所商定的月度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授权资格;3、 乙方假如出现行单外流、渠道销售、门面销售、跨区销售,将根据甲方总公司制定的《关于防止行单外流及跨区销售的管理政策》处罚政策执行;4、 为了防止行单外流、渠道销售、门面销售、跨区销售,保证甲方销售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营,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金万元
假如乙方出现行单外流、渠道销售、门面销售、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