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现场管理标准一、井下线路架设标准1。1 线路高度要求:1。1.1 10KV 高压线路离地地高度不得低于 2。8m,380V 动力线路离地高度不得低于 2.5m,220V 照明线路离地高度不得低于 2m.线路架设要平直。1。1。2 运输巷道调车场、装车场、弯道处及附近 10 米范围内,电缆架设高度应安装在巷道相应侧紧贴顶部,以防运输车辆挂坏.1。2 电缆必须架设在风水管同侧,与风水管间距不得小于 300mm。同侧架设各等级电压线路应根据以下标准自上而下敷设,10KV 高压线、380V 动力线、220V 电力线、通讯线路,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离应不小于 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离应不小于 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通讯线路与其他线缆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 100mm。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不得大于 3 米,高压、低压和通讯线路的固定件各自分开架设,互不联用。敷设电缆的锚桩、卡箍等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且不应损坏电缆的外皮。1。3 电缆架设采纳 16mm2的钢绞线或 8#铁丝拉直后用电缆挂钩将电缆悬挂,或用尼龙扎带绑扎。1.4 三相四线架设:采纳长度 400 毫米 40×4 角钢制作支架,将支架用 2 根 Ф16 螺纹钢(长度不能小于 150mm)猫桩固定在巷道邦壁上, 然后将 2#碟瓶安装固定,将线路拉紧、绑扎在绝缘体上;1。5 照明线路架设:线路必须水平,桩距不超过 5 米/个。电缆架采纳膨胀钩和圆钢制作,直径不得小于 Ф12 毫米;220V 照明线路采纳两芯电缆架设,严禁将线路与管路或其它杂物混在一起。1.6 巷道内的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支点上,应悬挂注明编号、用途、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的标志牌.1.7 爆破现应架设在巷道左侧,与照明线路间距不得小于 0。5m .二、井下管道架设标准2。1 所有管道必须严格根据技术要求法律规范架设,要求一边走、一线直。2。2 井下 φ159 以上管道必须采纳现场焊接,φ133 以下管道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可采纳法兰连接,镀锌管采纳法兰或丝扣连接。2。3 井下各类管道安装于巷道右帮壁(和电缆、风管安装在同一侧),距底板高 1。2 米,管道应紧贴帮壁沿巷道方向架设。2.4 同时架设两根以上管道时,应在同一水平面上下分层平行架设;管道之间间距法律规范合理,管道不得相互交叉。架设高度一致.无漏风、漏水、漏气等现象.2。5 锚桩位置应选在不影响人员和机械操作、行走等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地方。锚桩的选择要保证能承载所悬挂物件的重量且锚桩外露长度不得超过 50 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