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领用制度一、调拨单的使用:1
生产部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维修材料、包装袋、低耗品、辅助材料等材料的领用,只使用《生产部调拨单》和《维修材料调拨单》,其它类型调拨单涉及到的材料领用,生产部一概不予承认;2
设备维修材料的领用,只能由机电工段指定维修专门维修人员用《维修材料调拨单》开票领用,电气、仪表材料领用由主管机电工段负责电气仪表的工段长审核开票;夜班维修材料由当班线长用《维修材料调拨单》开票领用
包装袋、低耗品、生产辅助材料只能由各生产线长、锅炉工段、糖车间当班班长开具《生产部调拨单》领用,任何人不得冒用以上人员名义开票,一经发现,一次根据所开材料价格的 2 倍进行处罚,各开票人员因调拨单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未经审核领用的情况,对相关人员每次罚款50 元
材料调拨单在使用过程中登记领用,以旧换新,材料调拨单不得出现撕毁、缺页等情况,如若出现开票错误的情况,请保留原页,注明“报废”二字,并签具开票人姓名、年月日,出现撕毁或缺页情况,对当事人每页罚款 20 元
二、维修材料的领用1
维修材料领用必须坚持先修后领的原则,能修旧利废的必须修旧利废,能加工的必须加工再利用
材料领用实行审批制度,500 元以下材料,由维修班班长审批,500~1000 元以上由机电工段工段长审批领用,1000 元以上,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领用
材料领用必须注明用途、数量,维修过程中对材料有用实领,不得出现以领代耗的情况
三、机物料的领用:1
淀粉车间所入库使用的柴油,由产品工段工段长开出,锅炉工段、糖车间使用的燃油,由当班班长开出;生产过程产生的润滑油,淀粉车间由当班线长开出,每次不超过 5 公斤,若领用超过以上规定,必须由办公室设备管理员开出,并注明详细用途;糖车间、锅炉工段润滑油由机电工段指定材料员开出,其具体规定同上
汽油车间任何人员不得领用,特别需要使用,到生产部办公室设备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