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村务公开制度一、公开的内容: 财务收支、财产及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与处罚、征地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各种费用收缴管理、各业承包和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的时间: 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每次公开时未涉及到的内容可以不公布,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内容必须及时公布. 三、公开的形式: 以公开栏张榜及公布为主,适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 四、公开的程度: 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拟出公开的内容,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后公布。 五、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村民代表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开启意见箱,吸取群众意见,宣传解释公开的有关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反映,由村居“两委”会负责处理.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根据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四议”程序 1、提议 凡是党支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讨论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协商 由党支书记组织并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协商事情的联席会议,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化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法,即总支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总支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纳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总支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1)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2)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3)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4)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1)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3)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5、要求 (1)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3)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