桁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桁车必须有专人使用、专人管理,桁车司机必须持有特别工种操作证,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
二、操作人员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其工作性能,了解其结构和工作原理
三、作业时的准备工作:(一)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应确保良好;(三)对行车时桁日常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荷
3、限位开关失灵
4、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5、露开桁车,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6、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四)对桁车进行定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1、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2、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3、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4、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5、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6、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7、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8、轨道桁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裂、终点车档失灵
四、作业时应做到:(一)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工作前 4 小时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检查桁车上应无碰、卡、 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报警后再送电试车
4、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之(三)、(四)中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5、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人员密切配合
操作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6、桁车检查、维修过程中,应统一指令,密切配合
(二)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三)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1、不从人头上越过
2、不从汽车上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