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了对工装、模具的采购、制造、验收、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进行有效管控,确保模具的开发质量和在生产过程中的完好性,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工装、模具全生命周期管理。3。内容:3。1.工作职责:3。1。1.PE 部门:负责组织新开发产品模具的制作,负责技术协议的签订,组织模具的结构评审,监控开模进度,组织模具的验收并监督合同的有效履行。3。1。2。采购部门:负责模具供应商的管理,负责模具商务合同的签订并监督合同的有效履行,模具价格的复核和按合同付款.3.1。3。生产部门:负责模具的保管和验收合格模具的维修保养,负责复制模具的申报,负责自制模具的制作和验收,负责整改模具的维修和验收,确保模具的正确使用,负责对使用模具的润滑和表面清洁,监督模具的正确使用,组织对模具事故的分析判定.3。1.4。PE 部门、质量部门、生产部门:负责新模具的试模直至验收后的生产。3。1。5.PE 部门、质量部门、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参加模具的评审和验收,参加模具报废的会签。3。2。工作程序3.2。1.开模申请:3。2。1。1。新产品开发需制作的模具依据为公司《新产品开发建议书》、《新产品开发推动计划》等进行开发。3.2.1。2.复制的模具需填写《工装制作申请单》,报批后方可执行。3。2.1.3.改善、整改所需制作的模具依据为《模具整改计划》。3。2。1。4.复制的模具由技术质量部提供设计图纸,提出复制模具的部门编制推动计划并跟踪落实.3。2.1。5。所有模具均需由技术质量部、采购部、生产部评审确定是自制或委外制作。3.2。2 模具制作:3.2。2。1。技术质量部和采购部根据制造厂家的技术能力、制造能力、品质保证能力、价格及交付及时性等因素确定模具供应商。3。2。2.2。模具委外制造前,技术质量部(技术)应对模具供应商提供的模具工艺方案加以论证,以技术协议方式明确制造方面的特别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制造的模具能满足量产需求。3.2.2。3。生产部能自制或维修的模具由相关部门提供图纸,生产车间自主实施。3。2.3.模具的验收:3.2.3。1。模具供应商应按技术要求对产品样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产品样件和自检报告送至我司,由 PE 部门、质量部、生产部接收并由质量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3.2。3。2。模具供应商提供的样件在我司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并按我司要求对模具进行自检后,可向我司提请初验收.技术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技术部认为模修、技术、质量,其他认为仅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