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满一年是否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期模拟仲裁员:王桦宇持万咨询机构/持万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首席顾问 【案情简介】李小姐 2024 年 11 月 5 日进入上海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入职时双方签署了英文 OFFER一份,约定工作岗位为招聘专员,月薪 3000 元,此后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 1 月 1 日,李小姐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月薪为 4000 元。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以经营业务进展受市场影响,不再设置招聘专员相关岗位为由,解除了与李小姐的劳动合同.李小姐认为,公司提前解雇严重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他来到《人才市场报》反映情况并要求模拟仲裁.【案件当事人及委托关系】申请人:李小姐委托代理人:洪桂彬,《人才市场报》劳动关系工作室首席顾问被申请人:上海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人:倪碧芸,上海海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专员【申请人仲裁请求】一、要求支付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双倍工资差额计 33000 元;二、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违法解雇期间工资损失(4000 元*停发月份);三、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陈述与答辩】申请人陈述:申请人 2024 年 11 月 5 日进入被申请人公司工作, 2024 年 1 月 1 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前一直处于无劳动合同状态。2024 年 3 月 12 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所在岗位取消,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为由向申请人书面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签定劳动合同行为以及提前违法解雇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利益,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恢复劳动关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相应的工资损失。被申请人答辩:被申请人不同意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关于双倍工资差额,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入职当初即签订了英文版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明确了申请人的劳动酬劳数额,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时间等,且经双方签字确认,具有合同约束力,故不存在未订立劳动合同事实。关于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主张,被申请人亦不存在违反解雇行为,基于公司经营受金融危机影响,招聘量锐减,遂通过相关决议撤销招聘专员岗位,申请人所在岗位因客观原因撤销,故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因此,被申请人在足额支付经济补偿和代通知金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被双方已签订三年期固定期限合同,要求改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