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屋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基本信息 甲方将自有的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文化中路 1-41 柳园 小区南区 4 号楼 2单元 404 室,其中的 房间(以下简称该房间)出租给乙方
乙方拥有地下室的使用权,甲方应交给乙方房屋钥匙、房间钥匙、地下室钥匙各一把,且保证除甲方本人和乙方外无人使用乙方租住的房间钥匙
第二条 租期及租金 (一)该房间租赁期共 6 个月
租期为年月日 至 年月日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陆佰陆拾元整(小写¥ 660 ),第一笔租金于年月日交付
乙方缴纳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押金,甲方出具收据给乙方,若租赁到期,且乙方并未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额押金
乙方按月交付房租,此后每月号交付房租,如逾期 15 天内不缴纳房租,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间使用权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自本合同生效日期起,2 日内,甲方将房间交付乙方使用
I(二)乙方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煤气、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垃圾清运费、房屋物业管理费及公摊等费用,由甲方按时自行缴纳,因甲方未按时缴纳而产生的滞纳金由甲方承担
电费分为两部分:1
使用空调产生的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电表底数为(电表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2
除使用空调外,产生的公共电费,由甲方自行承费用
第三条 房间维护及维修(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私自扩建、违建,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不进行违法乱纪活动,若有违反法律,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视为违约
(二)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实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常常检查
如乙方措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