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中台阶、坡道和栏杆设计的规定 (一)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 0.3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 0。15m,并不宜小于 0。1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 2 级,当高差不足 2 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2、 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 0.70m 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 (二)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坡道坡度不宜大于 1:8,室外坡道坡度不宜大于 1:10; 2、 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 15m 时,宜设休息平台,平台宽度应根据使用功能或设备尺寸缓冲空间而定; 3、 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 1:12,困难地段不应大于 1:8; 4、 自行车推行坡道每段长不宜超过 6m,坡度不宜大于 1:5; 5、 坡道应实行防滑措施. (三)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法律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临空高度在 24m 及 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低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m 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0。10m 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纳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纳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 5、 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纳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0.11m。 二、民用建筑设计楼梯设计的法律规范 (一)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法律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0。55+(0~0。15)m 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0~0。15m 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摆幅,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在设计通则中说明: 楼梯梯段宽度在防火法律规范中是以每股人流为 0.55m 计,并规定按两股人流最小宽度不应小于 1。10m,这对疏散楼梯是适用的,而对平常用作交通的楼梯不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