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水、电使用协议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因乙方施工用水电需要向甲方借用水源、电源,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个电源接驳点和一个水源接驳点,乙方根据相关法律规范规定,自行铺放电缆及配电箱,并安装水表、电表
乙方同意自 年 月 日起,申请使用甲方水、电并自愿遵守甲方的水、电使用规定
如遇国家水、电价格上调,适时另做调整
1、单价及计量规则用电计价电表计费=使用电表计量读数×电表倍率×1 元 / 度
用水计价水表计费=使用水表计量的用水量×5
23 元 /m³
乙方进场前水表读数 m³,电表读数 ,电表倍率
2、预付款及结算方式乙 方 在 双 方 签 订 协 议 后 , 即 向 甲 方 交 纳 水 电 预 付 款 元 ( 大 写 : )
待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后,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水表、电表的实际发生量,从乙方预付款中扣除,不足时由乙方补交相应金额,同时甲方向乙方开具相应月份的水、电费用收据
3、乙方应遵守国家节能政策,节水节电,由于乙方用水用电不当导致的损耗、火灾、触电等一切人身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4、乙方在用电过程中不得违规用电使电线短路,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用电,如发生短路经鉴定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出现窃水、窃电、故意毁表等现象,一经发现,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处理
5、协议生效及终止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在乙方施工完毕,支付完水电费用,甲方中断水电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