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痘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初次感染引起的急性传染病
冬春两季多发,其传染力强,接触或飞沫均可传染
易感儿发病率可达 90%以上,学龄前儿童多见
临床以皮肤粘膜分批出现斑丘疹、水疱和结痂,而且各期皮疹同时存在为特点
本病为自限性疾病,病后可获得持久免疫,但以后可发生带状疱疹
为确保我市在水痘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理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中心成立水痘疫情处置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防疫科科长、消杀科科长、检验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健康教育科科长、应急办主任、药械科科长
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要求,组织、指挥中心有关人员参加水痘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完善本中心水痘疫情处置技术方案;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开展水痘疫情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成立应急处置队,分管副主任任队长
成员包括防疫科、消杀科、检验科、健康教育科、办公室、应急办、药械科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水痘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灭、健康教育等现场处置工作
各科室职责是:防疫科:负责水痘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出处理方案;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价;撰写处置报告
消杀科: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指导开展消杀灭工作;指导应急处置队员的个人防护;对消杀灭效果进行评价
检验科:负责采样检验
健康教育科: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办公室:负责应急车辆安排、通信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办:协助带队领导及有关科室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药械科: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保证应急物资的采购和供应
以上科室人员不足时,中心主任可从其它科室抽调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二、启动确认本方案在发现水痘暴发流行或市卫生局认为应启动时,经中心主任批准,应急队应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