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记录的含义(1)记录工作:即记录实践,是指很据科学的措施从事记录设计、搜集、整理、分析研究和提供多种记录资料和记录征询意见的活动的总称.其成果是记录资料(原始调查资料和加工处理后的系统资料);(2)记录资料:即记录工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多种有关数字资料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资料的总称。一般以记录表、记录图和记录汇报的形式变现,用以反应社会经济现象的规模、水平、速度、构造和比例关系等信息的数字和文字资料;(3)记录科学:即记录理论,是指记录工作实践的理论概括和科学总结。2、 记录学 记录学:是一门搜集、整理、分析数据措施的科学,其目的是探索数据的内在数量规律性,以达到对客观事物的科学认识。3、 记录学的研究对象 记录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经济现象总体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 其主线特征:在质与量的辩证统一中,研究大量社会经济现象总体的数量方面,反应社会现象发展变化的规律性在详细时间、地点和条件下的数量体现,揭示事物的本质、互相联络、变动规律和发展趋势。4、 记录学研究特点 数量性、总体性、详细性、社会性5、 记录工作的过程及基本职能 记录工作的过程:记录设计、记录调查、记录整理、记录分析(定性—定量—定性:循环往复) 记录设计:指根据记录研究对象的特点和研究的目的、任务,对记录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通盘考虑和安排,是记录认识过程的第一种阶段,即定性认识的阶段; 记录调查:指根据记录研究对象和目的规定,根据记录设计的内容、指标和指标体系的规定,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搜集原始资料的工作过程,即由定性到定量认识的阶段; 记录整理:指根据记录研究的目的,将记录调查得到的原始资料和通过多种措施得到的次级资料进行科学的分类和汇总,使其条理化、系统化的工作过程,即为记录分析准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应总体特征的记录资料; 记录分析:指在记录整理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的目的和任务,应用多种科学的记录措施,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对研究对象的数量方面进行计算、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所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性,做出科学的结论,进而提出提议和可预测性的意见的工作过程,即从定量到定性深入认识的阶段。 记录工作的基本职能:信息、征询、监督6、 记录学研究的基本措施 大量观测法、记录分组法、综合指标法、时间数列分析法、指数法、抽样推断法、有关分析法。7、 记录学的基本概念(1)总体:指客观存在的,有性质相似的许多种别事物构成的整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