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别种类作业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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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 13 号令)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8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十八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后,成绩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二)对作业工具和设备仔细进行维护保养; (三)工作时,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实行有效措施,并立即报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五)拒绝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工种范围及操作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一)
第二章 培训 第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特种作业相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