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加大对公司污水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防止发生水污染事故,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公司环保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含油污水及含硫污水的防治管理.各车间、部门必须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实行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3.职责3.1 生产科是对公司污水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对口管理部门。其他各职能管理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协同生产科加大对公司污水的监督管理。3。2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4.监督管理4.1 完善环保责任制,将环保纳入年终考核,车间负责人应当合理规划流程布局,对污水排放口进行整顿和技术改造,实行综合防治的措施,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4。2 各车间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环保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和事故处理能力4。3 各车间针对自身装置情况明确污水排放点、排放量以及污水去向,责任到人,加大对本车间污水的管理。4。4 动力车间对含油、含硫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对污水管线要定期进行测厚,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严格工艺操作,确保外排污水的 PH 值、COD、石油类、硫化物、氨氮等指标控制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指标之内,实现达标排放.4。5 各生产车间应绘制本装置污水外排点网络图,并进行严格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列为车间培训考核的内容,严禁偷排乱放.有污水排放的车间必须向生产科申报污水排放设施及部位、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水的种类、数量、浓度,当排放污水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通知生产科;其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管理部门批准。4.6 相关车间罐区切水切入含油污水井内。切水完成后将地沟内油污清理洁净.4。7 各车间在检修期间吹扫管线、塔器、冷换设备的污水应及时通知生产科协商处理,严禁擅自排入污水井内.4。8 质监科负责对各排污口进行日常监测,每天至少一次,将监测结果记录在案,已备查阅。4。9 各车间按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雨水沟的卫生及清理工作,雨水沟内严禁出现油污及其他污水,生产科将不定期通知公司质监科取样化验雨水沟水质质量,如发现水质严重超标者,将对该所属区域的部门进行处罚。4.10 生产科负责对污水的外排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4.11 车间因污水违规外排造成水污染事故时,必须立即实行措施,停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