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洁净室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修订版《洁净室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的特点与适用范围现批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591—2024.2024 年 02 月 01 日 起 实 施 。 其 中 第4.6.11、5.5.6、5.5.7、5.5.8、5.6.7、6.3.7、6.4.1、11.4.3 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洁净室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JGJ71-90 同时废止。一,编制情况简介本法律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讨论院会同国内有关科研、高校、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编制。《洁净室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修订编制组于 2024/12/26 在北京召开启动大会起,在 22 个月的时间里,开了 5 次调研座谈会,聘请了 20 多位专家、基建负责人等作为顾问,开了两次座谈会。组织 40 余人次,针对重点或难点开展了 9 项专题实验和讨论,完成了 9篇报告、论文: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收集、查阅资料工作,若干参编单位提供了本单位的标准、操作规程或具体技术资料。编制组对 ISO 系列标准、欧盟与 WHO 的 GMP、美国 FDA 手册、美国微电子污染控制手册、美国制药工程指南、瑞士加拿大等国家的兽药生物安全设施手册以及国内关于微振、噪声、防静电、施工安装等文献、手册和国内 29项标准法律规范,进行了认真的讨论,获得了丰富的信息,提取了对法律规范有用的材料。2024 年 11 月应台湾中华洁净学会和相关企业的邀请,组织编制组部分成员 30 人进行了为期 10 天的台湾地区的考察,举办了座谈会、报告会,参观了净化工厂,同时进行了海峡两岸关于洁净室施工安装的技术沟通。在各参编单位积极按分工计划完成了有关章或节的草稿基础上于 2024 年 3 月底完成法律规范的第一轮草稿.经过 4 次讨论会和草稿定稿会,于 2024 年 7 月底草稿定稿,又经过主编单位多次组织技术人员讨论,于 2024 年奥运会期间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程序,征求意见稿已上网广泛征求意见,并专门由电子邮件或逐件发送给近30 几位专家和管理人员, 或者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征求意见稿已回收了 20 份意见表,征集了 166 条修改意见,采纳的共 114 条,占 68。7%。征求意见稿至送审稿又三易其稿,改动 300 余处。编制组经广泛调查讨论,多方征求意见,并收集整理国内外在洁净室施工验收方面的标准和相关资料.认真总结《洁净室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JGJ71—90 实施以来在洁净室施工及验收方面的经验教训,对其中一些主要内容和指标进行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