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承包经营合同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洗煤厂事宜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承包洗煤厂概况名称:经营证照:地址:用地面积: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第二条 承包模式乙方承包甲方该洗煤厂的经营证照、全部场地办公用房及机械设备用于 ,承包期间,以 (证照)名义对外经营
第三条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
第四条 承包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使用甲方经营证照开展经营管理,甲方有权查阅乙方财务往来、会计账簿,乙方根据经营利润的 50%每 个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用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保证对本合同项下洗煤厂有完整的经营权,有权签署及履行本合同;2、保证本合同项下洗煤厂的办公用房、机械设备能够正常使用,不存在安全隐患;3、有权查阅乙方的经营账簿,根据约定收取承包费用;4、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乙方违约的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自行承担在承包生产经营期间内,水、电、工商、税务、环保等费用及因外界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甲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改造设备原物件完好保存,期满后恢复原机状态以备使用;3、乙方在承包甲方洗煤厂期间所雇佣的工人及业务往来人员和洗煤厂进出车辆等场内生产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向甲方公开经营账簿、收支管理,根据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
第六条 债权债务处理本合同签订前洗煤厂对外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解决,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七条 扩大生产规模如乙方经营需需购置相应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多源化生产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转承包禁止乙方在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