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房地产企业营销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 随着全国房地产业的深化进展,法律制度完善,人们法律意识提高.这对房地产企业的生存与进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地产企业对签约律师的需求和依赖越来越高。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交由专业的法律人去处理已是必定趋势。 房地产开发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开发和交易过程中,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多是其他行业无法比拟的。根据经验,在销售阶段,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不实广告宣传问题、销售人员的虚假承诺问题、认购书效力及定金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设计不法律规范不严谨问题、补充协议及条款的风险防控问题、逾期付款及逾期办理房贷手续问题、房屋结构变更问题、规划变更问题、设计变更问题、面积误差问题、选材变更问题、延期交房问题、退房/更名/换房及备案注销问题、一房两卖问题、阶段性担保的连带责任问题、入住条件问题、入住通知及交房手续问题、质量验收问题、共摊部位和系数问题、物管问题、配套及共用设施问题、产权办理问题、抵押登记问题、质量保修问题等等。 在房地产纠纷中,往往因地区、消费者素养及法律意识不同,使得纠纷形式及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现只就上述问题中的部分问题做简要阐述。一、不实广告宣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广告宣传中的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广告的发布,过分夸大其辞是不可取的,尽可能真实、客观的反映销售房屋的相关情况,宣传资料中注明“本广告解释权属开发商所有,一切以政府最后审批文件为准”等字样,可部分避开风险.二、 虚假承诺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可能成为合同的一部分。从严格意义上讲,口头承诺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实践中,通常出现空口无凭,承诺方反悔时,另一方很难举证。如当事人留有销售人员的录音且有其它证据相佐证时,情况就对当事人有利了。若承诺不能兑现时,开发商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建议销售人员在售楼中不能信口开河,说话应严谨、慎重,应对销售人员进行合同解析及法律方面的培训,以避开销售风险。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