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数据与社会治理创新当前,我国正处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围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与当前大数据技术的进展正好不期而遇。大数据伴随着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进展,正在对全球经济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针对目前社会治理领域普遍存在的服务理念滞后、决策机制不够科学、部门协作亟须加强、工作效率亟待提升等问题。大数据技术从认识、理论、方法、实践和效果评估等方面都能给人们全新的视野,为社会转型期的社会治理创新带来了机遇。大数据时代给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我们把握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的特点,变革社会治理的讨论方式,适应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的需要。一、 大数据的概念及特征大数据,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来适应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在维克托 · 迈尔—舍恩伯格 及肯尼斯·库克耶编写的《大数据时代》中大数据指不用随机分析法(抽样调查)这样的捷径,而采纳所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大数据的 5V 特点(IBM 提出):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样)、Value(价值)、Veracity(真实性).二、大数据对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战略意义1、促进社会治理体制从碎片化到网格化的转变 当前,社会治理碎片化是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为:承担社会治理职能的各政府部门各自为政,协同性不足,同时不同部门的职能之间存在交叉和重叠,“信息孤岛"和“信息打架"现象并存。这种碎片化的社会治理体制使我国的社会治理陷入高成本、低效率的困境。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社会治理大数据成为可供所有社会治理主体使用的公共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实现社会治理大数据的完全共享,不断提升其使用效能、效率和效益,将有助于推动各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与合作,进而促进社会治理体制从碎片化向网格化转变。2、促进社会治理方法从以有限个案为基础到“用数据说话”的转变 长期以来,基于少数人的社会治理需求推断、预判多数人乃至整个社会现时的或者未来的社会治理需求,基于部分地区的社会治理经验推断整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社会治理政策和措施,是一种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治理思维。这种以有限个案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思维具有非常明显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