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学术道德与法律规范问题作为一个正在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讨论生,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中国科协颁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法律规范(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法律规范,要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勇于探究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
以上是作为一个学者和科研工作者务必要牢记和遵守的基本准则
“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为恶",这是引自蔡元培先生的一句话,可见他把德行看作比智力与体魄更重要特质,即使体魄而智睿,若是无德,必是助纣为虐
学术何不是如此呢
学术若无德,即使智睿而学高,必是学术乃至社会腐化的催化剂
大学是学术的孵化器,讨论生作为大学学术讨论主力军,也是未来学术讨论的继承者,假如在“孵化器”中就不能养成良好的学术法律规范,形成必要的学术贞操,那么国家学术的未来可谓是令人堪忧,学术的这块净地将彻底的腐化
因此,对讨论生学术法律规范和学术道德问题的讨论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足够重视和彻底了解讨论生学术法律规范和学术道德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帮助讨论生形成高尚学术素养,培育出一批批高素养的学术人才
近些年,全国多所高校由于没有遵守和养成基本的学术法律规范和道德,从而导致发生了很多学术造假和学术不端的事件
从造假事件的披露来源地学术打假网站来看,国内存在类似事件的高校绝非只有以下列举的几起,关于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的举报和揭露在学术进展的历程中更是多不胜举
2024 年 3 月份,经人举报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
随即浙大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讨论室相关科研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 20 篇,其中贺海波本人涉及论文 9 篇
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
浙大将其开除出老师队伍
2024 年 3 月,原西安交通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连生
他被西安交通大学认定存在“严重学术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