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水利厅2024 年 3 月浙江省水利厅文件浙水农〔2024〕1 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试行)》等 4 项规程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为全面推行我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24〕4 号)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和《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仔细组织实施.试行中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联系人:曹红蕾(山塘) 0571-87826529严 雷(灌区) 0571—87826529林 锐(农村供水) 0571-87826531王 恺(泵站) 0571—87826534附件:1。 浙江省山塘运行管理规程(试行)2。 浙江省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规程(试行)3. 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4. 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水利厅2024 年 3 月 1 日前 言为全面推行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法律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本规程。本规程共分 13 章和 8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适用范围、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组织管理、运行一般要求、主机组的运行与维护、主要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断流设施及清污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泵站建筑物的管理与养护、信息化管理、泵站安全管理和综合管理等,另有泵站巡查记录表、泵站技术经济指标等资料性和法律规范性附录。本规程自 2024 年 3 月 31 日起试行。本规程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规程起草单位:浙江省农村水利局、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等.本规程解释单位:浙江省农村水利局.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项 春、钱银芳、崔梁萍、王亚红、施高萍、江锦红、王 恺、包志炎、董宏纪等。目 录1范围………………………………………………………………………………1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规定……………………………………………………………………………… 2 5 组织管理……………………………………………………………………………… 3 5.1 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