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机集发〔2024〕93 号关于印发《温州机场停车秩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二级部门:《温州机场停车秩序管理暂行规定》已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附件:温州机场停车秩序管理暂行规定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抄送:中国民用航空温州空中交通管理站,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温州机场边防检查站,温州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国航浙江分公司温州基地,东航山西分公司温州基地,南航温州 营业部,海航温州临时基地, 中国银行机场分理 处。 经办部门:温州航空实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叶熙璐 联系电话: 86898889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1 年 9 月 20 日印发 附件温州机场停车秩序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机场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营造干净美观的场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温州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实际,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机场航站区、行政区、作业区以及道路的停车秩序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停车场(位),是指供各种机动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主要是指公共停车场、职工停车场、生产作业区停车场、职工非机动车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场包括:社会停车场、出租车停车场、客运中心停车场等;生产作业区停车场包括:温州空港尊易商务有限公司贵宾楼停车场、温州航空货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站公司”)交运区停车场、温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停车场、温州航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汽运分公司大巴停车场等.第四条 机场各区域停车秩序管理部门的划分:(1)机场范围内所有道路(含道路两旁的非机动车道及人行便道)的停车秩序由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交警大队(以下简称“交警大队”)负责管理;(2)出租车停车场的停车秩序委托交警大队负责管理;(3)社会停车场、职工停车场以及上述范围内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棚)的停车秩序由实业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负责管理;(4)客运中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由实业公司汽运分公司负责管理;(5)作业区专用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由相关的作业单位负责管理;(6)进入机场行政区域内车辆的查验放行工作由实业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负责管理。第二章 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第五条 机场范围内,下列道路严禁一切车辆停放:(1)交通流量大的主、次干道;(2)机场区域内的消防通道;(3)各个进出机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