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整合我县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力量,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统一领导,各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县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机制。 第二条 灭火是指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承担的火灾扑救工作. 消防应急救援是指公安消防部门根据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 组织指挥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地区较大以上火灾扑救和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安、民政、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气象、通信、供电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 第四条 职责分工 (一)共同职责. 1 健全本部门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完善联动工作制度和预案。 2 加强本部门联动力量的管理和训练,定期参加联动工作会议和演练。 3 接到命令后,指挥本部门联动力量迅速出动,按要求到达现场,受领并完成分配的处置任务。 (二)部门职责。 1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统筹制定完善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参加火灾扑救及消防应急救援的处置工作. 2 公安部门:负责根据现场处置需要,调集治安、交通管理等相关警种承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及秩序维护等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保障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纳正确的处置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 环保部门:负责处置现场环境的监测工作,为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火灾及消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建筑专家对受灾害事故影响的建筑以及供气、供水设施进行安全评估,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处置现场所需物资的运输保障,组织协调因灾受损公路的抢修工作。 7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调集相关专业队伍、专家、技术人员及救援装备为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8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急救及伤员的转运、治疗工作。 9 气象部门:负责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期间的气象信息收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