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各队组: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进一步强化安全供电,保障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望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范围内的井上、下电气设备使用科室、队组.矿井所有电气设备、五小电器必须符合 2024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制定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二、岗位职责【1】防爆组职责:1、负责对本单位地面领用的新购置或修理后入井前的防爆电气(器)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检验,符合要求的签发防爆合格证并登记备案(包括“MA"证号)。发现没有签发防爆合格证设备入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负责对本单位地面及井下在用防爆电气(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3、坚持电气(器)设备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4、负责对使用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每台设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防爆性能检查。5、负责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 6 个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接地网接地电阻值的测定。6、监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有权对出现失爆电气(器)设备的现场,勒令其停止作业;对整改不力者按制度进行处罚。【2】各队组职责:1、对本队组出现“失爆”的电气设备负主要责任。2、建立健全防爆电气(器)安装、运行、维护、检查、管理、考核等制度,并认真落实,保持在用防爆电气(器)完好。3、每班配备兼职防爆检查员对本辖区的电气设备进行详细的防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现场处理。4、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所辖防爆电气(器)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和隐患.三、执行标准矿井所有电气设备、五小电器必须符合 2024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制定的《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四、管理内容【1】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1。新设备必须出示“两证一标志”, 入井前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及其安全性能,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2。防爆组对矿井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的防爆性能、完好状态,进行监督、管理。由使用单位、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当场检查、试验,合格后双方签字,开出“防爆合格证"、“电气设备入井证”方可入井使用。3。修理后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不得出现失爆和不完好,必须符合《电气设备完好标准》,方可入井使用。4。井口把钩工对入井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收到机电科开出的入井证后方可允许入井,对无入井证的电气设备一律不得入井,把钩工有权拒绝任何科室、队组无入井证的电气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