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 破 作 业 安 全 操 作 规 程1
钻 眼 人 员 和 引 钎 人 员 到 达 工 作 地 点 时 , 应 首 先 检查 工 作 面 是 否 处 于 安 全 状 态 , 然 后 进 入 施 工
引 钎 人 员 除 掏 齐 头 底 板 眼 外 , 必 须 站 在 距 掌 子 面 3米 外 引 钎
台 车 钻 杆 正 在 运 转 时 引 钎 人 员 严 禁 用 手 指 掏 眼 孔
吹 眼 作 业 时 ,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戴 眼 罩
从 事 爆 破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持 有 由 公 安 部 门 签 发 的 有效 证 件 ( 爆 破 证 ) , 方 可 上 岗
火 工 产 品 的 领 取 , 炸 药 由 开 挖 班 班 长 指 定 两 名 爆破 工 领 取 、 运 送 、 清 退
雷 管 由 当 班 安 全 员 负 责领 取
炸 药 、 雷 管 必 须 分 开 运 送
炸 药 由 指 定 车 辆 运 送 ,严 禁 使 用 洞 内 中 巴 车 、 装 载 机 和 急 救 车 运 送 炸 药
爆 破 作 业 必 须 严 格 根 据 《 爆 破 设 计 》 中 的 装 药 量进 行 装 药 、 堵 眼 和 联 线 、 起 爆
点 火 前 , 用 剩 的 炸 药 和 雷 管 必 须 由 领 取 炸 药 、 雷管 的 人 员 移 至 洞 外 , 并 及 时 退 回 炸 药 库
洞 内 爆 破 作 业 , 必 须 统 一 指 挥 , 进 行 爆 破 作 业 时所 有 人 员 设 备 必 须 撤 至 安 全 地 点
爆 破 前 20 分 钟必 须 电 话 通 知 洞 口 岗 亭
当 发 现 瞎 炮 时 , 必 须 由 原 爆 破 人 员 按 规 定 处 理
每 次 放 炮 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