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的储存及安全管理14
1 一般规定14
1 爆破作业单位均应有经安全评价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民用爆破器材库
2 爆破器材应储存在爆破器材库内,任何个人不得非法储存爆破器材
3 单库允许存放量及存放方式执行 GB50089 的规定,总库的总容量不得超过以下规定:炸药为本单位半年用量;起爆器材为本单位年用量
4 爆破器材单一品种专库存放
若受条件限制,同库存放不同品种的爆破器材则应符合下列规定:--炸药类、射孔弹类和导爆索、导爆管可以同库混存
--雷管类起爆器材应单独库房存放;——黑火药应单独库房存放;——硝酸铵不应和任何物品同库存放
当不同品种的爆破器材同库存放时,单库允许的最大存药量应符合 GB50089 的规定
5 乡、镇所属以及个体经营的矿场、采石场及岩土工程等使用单位,其集中管理的小型爆破器材库的最大储存量应不超过一个月的用量,并应不大于表 14-7 的规定
表 14—7 小型爆破器材储存库单库单一品种最大允许储存量序号产品类别最大允许储存量1工业炸药及制品5000kg2黑火药3000kg3工业导爆索50000 m(计算药量 600kg)4工业雷管20000 发(计算药量 20kg)5塑料导爆管100000 m注 1:工业炸药及制品包括铵油类炸药、硝化甘油炸药、乳化炸药、水胶炸药、膨化硝铵炸药、射孔弹、起爆药柱、震源药柱等
注 2:工业雷管包括电雷管、电子雷管、电磁雷管和导爆管雷管以及继爆管等
注 3:工业导爆索包括导爆索和爆裂管等
注 4:其他爆破器材按与本表中产品相近特性归类确定储存量;普通型导爆索药量为 12g/m,常规雷管药量为 1g/发,特别规格产品的计算药量根据产品说明书给出的数值计算
2 永久性地面仓库永久性地面爆破器材库的位置、内外部允许距离、库房结构、设施应符合 GB5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