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报修、投诉制度1目的明确对业主/客户(以下简称业户)投诉(服务需求)进行处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以确保业户投诉(服务需求)得到及时、准确、合理的解决。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物业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业户投诉(服务需求)的处理。3职责3.1客服中心设 24 小时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负责受理、传达、跟催和反馈业户服务需求及投诉,并将受理内容记录在《客服中心值班记录本》。其中对管理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受理人应填写《投诉记录表》,并转交给客服中心负责人安排处理,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或超出处理权限的的投诉,上报管理处直至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作出处理决定。3.2公司各员工均有责任受理业户各类投诉及服务需求,并及时传达至管理处 ,管理员视情节轻重,联系相关责任单位给予处理或跟进。4实施程序4.1受理4.1.1管理员接到业户来电时,接待者应按“四清楚,一报告”原则办理,即“听清楚,问清楚,复清楚,记清楚,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如业户来访时,应请来访者入座并准备茶水及用以记录的表格.4.2处理程序4.2.1管理员明确投诉(服务需求)内容后,推断投诉(服务需求)所涉及的单位,分情况作以下处理,责任单位应无条件协助处理。4.2.1.1 对业户提出的室内维修、小型安装、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维修要求,填写《客服中心值班记录本》并立即告知工程班安排维修。具体程序按《维修服务工作制度》执行,工程班应在业户预约时间内完成,并请业户确认服务质量、及时性,服务态度等。管理员根据预约完成时间,查询维修的完成情况,并进行跟踪、催办,同时与报修业户保持联系,及时反馈业户意见。4.2.2对业户提出的室内清洁、绿化服务及告示牌租用等有偿服务需求记录在《客服中心值班记录本》上,由管理员与业户洽谈并安排服务提供及跟踪、催办事宜.4.2.3对业户提出的有效投诉,如服务态度、乱收费、清洁质量、绿化质量、邮件报纸遗失、投递不及时等受理人应填写《投诉记录表》并及时传达至管理处负责人安排跟进处理。4.3投诉的识别4.3.1业户提出的以下事项应判定为有效投诉:4.3.1.1 没有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义务;4.3.1.2 没有履行对业户的承诺;4.3.1.3 违反国家和当地政府颁发的物业管理法规;4.3.1.4 违反公司的规定向业户乱收费、多收费;4.3.1.5 应做的,经两次提示或督促还没有做的事;4.3.1.6 服务态度恶劣、污辱业户人格、损坏业户的东西;4.3.1.7 供方承包的工作不符合质量要求,不能满足业户的需要。4.3.2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