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市河西商贸物流园区企业入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入驻 XXXX 市河西商贸物流园区各企业的管理,建设现代化的商贸物流园区,使园区各项目建设合理布局,严格遵循设计要求,园区内部环境优美,服务管理法律规范,不断促进园区内部及周边经济的快速进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XXXX 市河西商贸物流园区办公室(以下简称园区办)根据本办法对入驻企业建成运营以后行使统一管理、统一监督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入驻条件管理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投资具备一定规模的项目可以入驻园区
(二)申请入园企业必须是从事物流配送、仓储、货物运输、产品交易、产品展示、信息服务等业务的商贸物流企业和自然人,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不予入驻园区
(三)投资规模大,辐射带动作用强,并且有充足的建设资金能够确保企业按期建设完成的企业优先入驻;能够填补XXXX 市市场空白,对完善 XXXX 市市场体系建设有促进作用的企业优先入驻;蒙东系列市场优先入驻;原企业处在城市中心或规划区内,急于迁出的企业优先入驻
第四条 申报与审批管理(一)投资者向 XXXX 市河西商贸物流园区园区办提交入园申请、项目说明书和项目拟建单位资质证明(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汽车 4S 店须提供厂家授权书或协议)
(二)根据园区统一规划,申请入驻园区的企业和自然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园区办公室提交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投资人资信证明、项目投资计划及建设计划
(三)园区办公室对投资人的情况和项目进行审核,符合入驻条件的报市政府审批
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入驻园区进行建设
(四)园区办与投资人签订入驻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