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变更1、使用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a
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b
注册登记表d
检验报告(移装和重新启用时查看,并在有效期内)e
变更声明(变更声明至少应包括内容:1
设备使用单位名称 2
设备名称 3
设备数量 4
注册代码 5
出厂编号 6
变更项目 7
变更原因 8
变更日期)f
变更证明材料(使用单位名称进行变更时提供工商局的名称变更证明)(车用气瓶过户需提供接收声明)2、流程:a
查看提供材料(注册代码、使用证号等要核对正确,使用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一栏要填写明确,对于停用设备要注明估计停用时间)b
在变更申报表盖章(申报表县区局一份,使用单位一份)c
扫描变更申报表存档d
登陆山东金质特种设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变更,点击“设备总数”后点击“查找”,在查找表格中输入注册代码,查找相应设备,然后选中点击“变更”,再在“待办设备"中找到相应的设备,选中点击“修改”,对应的选择变更项目,然后选择“已批”,在申请表一栏中选择已事先扫描的申报表,最后点击“保存”
(使用单位名称变更不用上传扫描文件)e
将变更项目录入变更信息台账,并将信息台账每月报市局特监科
材料留存,将申请变更的材料整理归档
3、有关要求:1
申报停用的材料留存:申报表、注册表、使用证、变更声明;2
申报重新启用的材料留存:申报表、变更声明、原停用申报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3
申报使用单位名称变更的材料留存:申报表、工商局变更证明、原注册表使用证;设备重新启用时,找出停用时存档的使用证和注册表归还使用单位
过户移转证明的开具,根据使用登记规则,锅炉移装时应开具《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压力容器移转时应开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起重机械过户时应出具《过户(移装)证明》;5
对于可能出现的使用单位的使用证或者注册表丢失,使用单位要出具证明材料,并在变更申报表中进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