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评比制度(暂行)为深化开展好人居环境整治清洁风暴行动,切实提升集镇各条街道环境卫生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寨蒿镇集镇管理通告》,结合地方实际,经群众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环境卫生评比制度。一、魅力街道评比根据划定的街道,实行街长和义务监督员共同管理,每月由镇党委、政府对各街道进行评分,并公布评分结果每季度对各街道进行星级评定,根据街道条数的 20%比例评出魅力街道(95 分为评比线),相应的评比出魅力街长和魅力义务监督员。相应评出“落巴街道”、“落巴街长”、“落巴义务监督员”。实行百分制计分,主要评比的内容:街道是否建立管理制度(5 分);是否坚持每天巡逻宣传,是否制定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是否保护好公共设施完好(30 分);是否保持街道洁净、洁净,整治管理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的力度如何(30 分);街道商户和住户是否乐于接受街道管理、是否做到文明经营、和谐相处(20 分);是否开展星级住户、星级商户评比(15 分).二、星级文明户评比星级文明户分为环保星、道德星、守法星、致富星、科教星,由街长和义务监督员来组织召开街道会议,实行会议无记名投票和平常检查得分综合评比。环保星:以房前屋后、经营店面洁净洁净法律规范经营为评选标准.相应评定不环保黄牌户、红牌户。道德星:以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助人为乐为评选标准.相应评定不道德黄牌户、红牌户。守法星:以遵纪守法、不打架、不赌博、不吸毒为评选标准。相应评定不守法黄牌户、红牌户。致富星:以勤劳致富、诚实守信为评定标准。相应评定不诚信黄牌户、红牌户。科教星:以尊师重教、崇尚学习、崇尚科技为评定标准.相应评定不合格黄牌户、红牌户.三、奖惩(一)奖励措施1。街道:对每季度评比出来的魅力街道、魅力街长、魅力义务监督员,由镇党委政府行文通报表扬,授予奖牌奖状(街道为流动奖牌、个人为奖状),并分别给以奖励700 元、200 元、100 元。2。住(商)户:对每季度评比出来的环保星、道德星、守法星、致富星、科教星,由市监局、寨蒿商会、市政队和街长综合意见后报镇党委政府批准,授予流动奖牌。每条街道评比户数按总户数的 5%定名额(四舍五入),每户给以奖励 100 元。(二)惩处措施1.街道:连续 2 个季度被评为“落巴街道”的街道,由镇党委政府终止街长聘任,并建议另外推选街长。2.住(商)户:第一个季度被评为黄牌户的且在第二季度不整改的,直接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