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岩控股股滨州分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一、考勤制度1
所有员工必须自觉执行上下班制度,迟到或早退,第一次乐捐 20 元作为成长基金,第二次 50 元并在薪资里扣除相应罚金,以此类推累计叠加,其团队主管负连带责任 50%;9:30以后点卡啊视为请假半天,扣除半天基本公司,并缴纳相应罚金;12:00 以后打卡视为旷工一天,按旷工制度处理;下午 17:30 以前打卡视为早退
旷工:未说明原因或未请假者,旷工一天罚三天基本工资,当月发生三次者,扣除正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
月底合计考勤无打卡记录,若无假条,无补签卡,则算没出勤,按旷工制度处理
二、请假制度1
事假:公司员工如有特别情况需请事假,需提前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待部门主管和综合部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部门主管不在岗,交由总监批准,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
病假:公司员工如因病需请假应提前通知部门主管和综合部主管,在回公司后提交医院检查证明销假,正常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
上述内容不论是休班或请假需提前一天以电话或口头的形式告知主管,以便于考勤的记录,不接受短信请假
三、外出制度1
外出制度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公司办理公司相关业务
员工外出前,应经负责人通知并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时间、外出事由等信息方可外出
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如能估计返回时间,在备注栏注明,估计返回时间应设定在下班时间之前
如不能估计返回时间,在备注栏注明“不确定”
返回工作岗位是在“返回时间"处签到
估计外出后因工作需要或有其他合理原因不返回的,需提前告知团队负责人
员工外出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应实时返回公司,不得绕道、逗留或直接回家等,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员工外出工作时需穿工装,佩戴工作证,保持手机畅通
员工未填写而擅自离岗的,一经发现则按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