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文件唐曹港字[2024]10 号关于印发《唐山曹妃甸港集团生产作业考核管理办法(2024 修订版)》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想公司:《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运行两年多,在考核办法的监督及速遣奖的鼓舞下,各码头作业公司作业速率、作业质量均有大幅提升。随着公司进展壮大,船舶作业量、人员不断增加,以目前的考核办法将无法有效发挥好速遣奖的激励作用。为此,对《办法》做出调整,并将修订版印发给各相关部门,请遵照执行.附:唐山曹妃甸港集团生产作业考核管理办法(2024 修订版) 二〇一四年五月一日唐山曹妃甸港集团生产作业考核管理办法(2024 修订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争创一流的安全、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效率、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效益,打造港口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装卸服务品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通用码头分公司、弘毅码头分公司(以下简称作业公司),其它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由生产(运营)调度中心(以下简称调度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作业公司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具体落实,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第二章 关于考核的一般规定第四条 考核内容:(一) 船舶可控性考核(二) 生产作业质量与服务水平考核(三) 预完工兑现率考核第五条 奖惩机制:公司制定速率标准、船舶预完工时间兑现率标准、作业质量与服务水平标准,若作业公司当月装卸作业效率达到速率考核标准,且作业质量、船舶预完工时间兑现率、服务水平达标,则可以获得全额绩效工资;若作业公司当月装卸作业效率高于速率考核标准,且作业质量、船舶预完工时间兑现率、服务水平达标,则可以获得公司额外奖励,最高可达平均 500 元/人。速遣奖作为集团给予作业公司的额外奖励,以作业公司在职人数为准,每人 500 元,最多可获得按总人数 100% 的比例核发。 本办法以生产作业效率、质量及服务水平为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作为速遣奖核发比例参照标准。若当月完成计划运量,船舶得分率达标(通用 80%,弘毅 85%),且无客户重大投诉事件、未发生其它重大生产事故,当月速遣奖按总人数 100%核发,即所有在岗人员,每人获 500 元奖励;若单月作业公司作业量不足计划运量70%,或得分船舶比例未达到 60%,则当月速遣奖最高按总人数60%的比例核发.(因涉及考核其它事项,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