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征求意见稿) 公司实行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法,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坚持以教育本人和他人为目的,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并对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写出检查存档。对各种功过行为实行以下办法实施奖惩 12。一、 处罚1、上班时睡觉、脱岗的,每次扣 20 元。2、工作时间嬉戏、打闹、聊天、大声喧哗、干私活、看非专业书报、打游戏、打牌、下棋的、玩手机的每次扣 10 元。3、工作上消极怠工的,每次扣 20 元。4、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或拖沓现象的,每次扣 20 元。5、工作中出现差错的,每次扣 20 元,情节严重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每次扣 50 元。6、工作中效率低,应及时解决的问题未解决,或未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某项工作的,每次扣 20 元。7、生产每出现一次产品质量问题,每项扣 100 元,问题严重的,每项扣 200 元—500 元;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8、在生产、、仓储区域等公司明令禁止的场所吸烟,每次扣 200元.9、酒后上班的,每次扣 100 元;因此影响工作的每次扣 200 元。10、 在上班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者,每次扣 300 元。11、 参加赌博者,每次扣 30 元。12、 在厂区或车间、办公场所、生活区域乱扔果皮、纸屑、方便袋乱倒饭菜、茶叶或其他杂物的,每次扣 10 元.13、 未经批准,擅自带外来人员入厂参观的,每次扣 20 元.14、 对公司设备有故意破坏行为的,除按情节做出相应赔偿外,每次扣 20 元。15、 未经允许,上班时间会客或及公话私用的,每次扣 10 元。16、 故意攀折、损坏、挪用公司花草、树木的,每次扣 10 元。17、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每次扣 50 元。18、 在员工宿舍乱拉电线、网线、安装电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未经批准的,每次扣 100 元。19、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本制度明确规定处罚的除外)的,每次扣 50 元。20、 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机密事务或文件的,每次扣100 元。21、 工作中舞弊、弄虚作假、伪造各种报表、运行记录或票据的,每次扣 20 元。22、 造谣生事、欺骗讹诈或暴力威胁等行为,影响公司、个人声誉,阻碍工作开展的,每次扣 50 元。23、 未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公司外出的,每次扣 20 元,由此造成后果的公司不负责任.24、 打架斗殴、行凶、帮凶、纠集邪恶势力来公司闹事的,每次扣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