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请假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以下简称本部门)管制内的所有员工: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借调至本部门的员工及公司派驻本部门的其它员工
一、部门管理要求1、主管岗位A、请假 2 天内:需提前 2 天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条,下同),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B、请假 2—5 天:需提前 1 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C、请假 5 天以上:需提前 2 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D、其它突发事件导致的请假(上岗时段,需书面申请
下班时段可电话申请,严禁微信、短信等方式请假
下同):1)请假 1 天内需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申请,经批准后执行,并在上班时及时补休假手续;2)请假 2 天及以上,需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向分管副总申请,经批准后执行,并在上班时及时补休假手续
2、组长、小组长岗位(含仓库管理人员)A、请假 1 天内:需提前 1 天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批准后执行;B、请假 1-2 天:需提前 2 天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C、请假 2—5 天:需提前 1 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D、请假 5 天以上:需提前 2 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E、其它突发事件导致的请假:1)请假 1 天内需及时向主管汇报申请,经批准后执行,并及时补休假手续;2)请假 2 天及以上,需及时向主管汇报,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执行,并及时补休假手续
3、作业人员岗位A、请假 0
5 天内:需提前 1 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组长批准后执行;B、请假 1—2 天:需提前 3 天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C、请假 2-5 天:需提前 1 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D、请假 5 天以上:需提前 2 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E、其它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