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大众房屋拆迁维修有限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三章 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第四章 薪酬与考核制度第五章 社会保险制度第六章 培训进展制度第七章 劳动纪律制度第八章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九章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第十章 奖惩制度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为法律规范用人单位和职工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用人单位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第 2 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别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3 条 职工依法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 4 条用人单位负有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劳动酬劳、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利。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 5 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遵循面对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职工聘用基本条件:年满 18 周岁(根据未成年保护法规定,适合年满 16 周岁以上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可放宽至年满 16 周岁)、?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无违法不良记录。各岗位人员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用人单位岗位说明书(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各职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用人基本条件)。第 6 条 劳动者应聘,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所提供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实行欺骗行为借用或伪造证件.第 7 条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概不录用。第 8 条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年,特别岗位劳动合同期限由企业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 9 条 新招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第 10 条 劳动合同必须全面履行。用人单位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 日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随时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