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分类标准(暂行)“三违”分类标准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轻微“三违”(一)设备安装、拆卸、检修后未按规定填写记录者
(二)设备安装、拆卸、检修后未按规定清理现场、清点工具者
(三)进入地沟、暗井内作业未设专人看护者
(四)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安排安全注意事项后不做记录者
(五)危化品未按规定进行分装分运的责任者
(六)进入作业场所未戴安全帽者
(七)对个体防护有要求的岗位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个体防护者
(八)上班迟到、早退者
(九)不从爬梯上下或不用登高工具攀登
工作中使用不合格的梯子
(十)生产区内吸烟、乱扔烟头
(十一)各项技术档案资料不仔细填写,记录不全面、不准确,甚至编造记录,严重涂抹,字迹潦草,前后颠到,难以辨认
(十二)监盘时将脚搭在表盘上
(十三)运行日志记录不准确,抄表照抄上一班或前面的数据
(十四)女工长发上班不盘
上班穿背心、短裤、拖鞋
进入生产场所穿裙子、高跟鞋等
(十五)其它认为性质轻微的“三违"者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三违"(一)设备运行中随意拆卸防护栏、防护罩等防护设施者;(二)电工作业时,个人劳保防护不齐全、不符合规定者;验电笔在使用前未进行试验
(三)高、低压保险用其它材料代替者
(四)电工检修所用工(器)具与检修设备电压等级不符而使用者
(五)对危化品使用无记录及记录不全者
(六)安装的设备未按规定试验项目试验就使用的责任者
(七)低压电缆未测试绝缘、高压电缆未做直流耐压和泄漏试验的责任者
(八)安装电气设备后未按规定进行试运转者
(九)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工作时,弄虚作假,漏检漏项者
(十)未按规定进行保护试验者
(十一)签发人向工作负责人交代不清或安全措施不全,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或交代安全措施不全即下令开工
(十二)操作不带操作票,凭印象操作,跳项操作
(十三)装设地线不验电,装、拆接地线一人进行,擅自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