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委托管理协议书委托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陕西诚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后,就甲方将电梯交由乙方管理使用事宜达成协议
为明确甲乙双方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对象:电梯所在场所: 延安市融信园小区 机种及台数:“西子奥的斯” ,电梯 22 台、第二条 乙方责任、义务和权利(1)乙方须委派专门的电梯管理员管理电梯,且委派的电梯管理员应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2)承担因不可抗力对电梯设备造成的各种或间接损坏
(3)承担电梯年检费、建档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质保期内应由电梯生产家进行质保的除外)
(4)负责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做好电梯年检工作,保证电梯年检合格
如年检不合格,承担电梯复检的费用,直到年检合格
(5)负责与维保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并支付相关费用,督促维保公司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和维修保养;维修要有记录,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6)应做好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在发生电梯出现异常现象或临时故障时根据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处理,同时乙方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公司人员,并及时告知乘客及住户
(7)在电梯管理使用中,承担电梯所用配件、部件损坏的修理和更换费用
(8)提供每天 24 小时值班服务,并有通讯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手机号)(9)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电梯登记注册,却白电梯的合法使用
(10)保持电梯轿厢、机房等部位的清洁卫生,防止轿厢及井道进水造成电梯故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重地
(11)常常听取用户的意见,不断改善和加强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条 甲方责任、义务和权利(1) 应在协议生效 15 日内向乙方移交电梯出厂合格证、验收证明资料等有关资料
(2) 移交前负责做好轿厢防护,移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