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亲结婚的案例分析一、案例表哥小刚与表妹小华年龄相差无几,从小到大都是同学,总是形影不离
初中毕业后,两人外出打工,为省房租合租一室,在互相照顾中感情迅速升温
2007 年 8 月,两人回家向父母提出结婚请求,受“舅表婚,亲上亲”传统观念的影响,双方父母均未反对
随后,两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得知两人是表兄妹,遂以有碍后代健康为由拒绝办理结婚证
“我们结婚不是为要孩子
”小华当即到医院做了绝育手术
2008 年 1 月,两人再次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但仍遭拒绝
小刚认为,婚姻登记部门不办理结婚登记,干涉了其婚姻自由
请结合上述材料,撰文详细叙述:(1)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分别是什么
(2)具体阐述你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二、就以上案例被人做出如下分析(一)结婚的条件结婚的条件包括实质要件(含必备要件与禁止要件)和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是指婚姻当事人本身的情况,以及一方与他方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包括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
1.必备要件必备要件是结婚当事人必须具备、不可缺少的法定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 5 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即必须是男女双方共同的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必须是当事人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必须是当事人完全自愿,而不是附加条件的勉强同意;当事人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和无婚姻障碍
《婚姻法》第 6 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不得早于 20 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法定婚龄只是男女双方结婚年龄的最低起点,是划分合法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年龄界限
法定婚龄既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也不一定是结婚的最佳年龄,而是男女双方结婚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具有强制性(但基于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等原因,民族自治地方可对其作变通性的规定)
2.禁止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