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目的:约束电话行销人员的出勤情况,保证各项业务正常运营
◇实施方法:对迟到、早退、请假、换班等各项目做详细考核规定,并依据规定对电话行销人员出现的情况予以考核
第一条 迟到、早退或旷工等现象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1、迟到 (1)在规定时间未签到者,视为迟到; (2)在规定时间无故超过 30 分钟未签到者,视为旷工半日; (3)在规定时间无故超过 60 分钟,视为旷工一日;(4)遇有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响正常出勤时,可酌情考虑
2、早退 (1)下班无故提前签出 5 至 15 分钟以内者,视为早退; (2)下班无故提前签出 15 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下班无故提前签出 30 分钟者,视为旷工一日
(4)对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全勤奖金 10 元,累计达到 3 次者,停发当月全勤奖金
3、旷工未经请假或假期已满未续假而擅离岗位的员工均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当月全勤奖金为零,旷工两天以内(包含两天)扣除当月所有奖金,旷工三天以上(包含三天)不予发放当月工资,无故连续旷工三日,以自动离职论处,不予发放当月工资
请假一天按底薪/应出勤天数进行相应扣除,并在全勤奖中按事假 40 元/天,病假 20 元/天扣除,事假按 10 元/小时
4、换休若因个人特别原因无法保证正常出勤,经 TL 批准可于休班日进行补班,不计缺勤,同时补班当天应完成正常出勤时的业绩量,换休仅限当月且不超过 3 次
第二条 请假制度流程—事、病假1、请短假(2 天以内)(1)员工将请假需求提交 TL,填写请假单;TL 只有批准本班组一人一天请假的权利,如班组一天内出现有两人请假或一人请两天及以上假人员需向部门主管申请,TL 无权批准
(2)TL 参考权限以及本班今日的考勤情况,执行自己的权利(只能准一天假)
(3)在 TL 权限以外的 2 天之内的,由 TL 上报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