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病案管理的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院病历书写质量,法律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保证病历质量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督促医务人员及时、准确、法律规范的完成病历书写,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特调整我院病历管理奖惩管理办法
一、运行病历的奖惩管理规定:(一)病历书写时限管理及奖惩(质控办每月 6 日统计医院数据中心数据,从科室绩效中扣除) 1
24 小时内未完成入院记录,扣 10 元
8 小时内未完成首次病程记录,扣 10 元
48 小时内无首次上级医师查房,扣 10 元
缺每周最少一次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扣 10 元/份
日常病程记录:不按规定时限记录病程记录,每次 10 元
抢救记录未在抢救完 6 小时内补记,扣 30 元
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要在书写规定的时限内打印,病历书写及时打印(满页打印),打印不及时,每页 10 元
上级医师不及时签名,扣 10 元/份
各项知情同意书,手术风险评估、手术安全核查填写缺项或不及时签字扣 10 元
(二)病历内涵处罚考核管理方式:根据卫生部《运行病历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参照附件考核项目(应有的项目),每缺少一项或不法律规范一项,扣罚当事医师 10 元,(三)组织考核形式1
病历时限考核:每月 5-7 日对各临床科上月度病历进行全院检查统计,数据以医院数据中心统计为主,每月 8 日公布
病历内涵考核:质控办每月不定期从各科室抽查不少于 20%的运行病历进行检查,病历要求住院时间超 5 天或手术病历,下个月 3-5 日进行汇总公告
二、病案归档的管理及奖惩措施:(一)病案归档的管理要求:1
病案要在 7 个工作日内回归病案室达 100%;2
病案要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归病案室达 95%;3
每月 4 号之前科室将上月的出院病历上交到病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