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公司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并为公司监事履职管理提供客观量化的年度考核依据,根据《公司法》、《监事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监事履职考核是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的行为,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进行。第三条 适用范围:经融资担保机构监管部门核准,具有任职资格的监事.第二章 机构职责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是监事履职考核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审批公司《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二)审批公司监事履职考核结果;(三)审批公司监事履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第五条 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是监事履职考核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拟定和修订公司《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二)落实执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三)公司监事履职考核结果的归档和保管。第三章 监事职责与工作纪律第六条 监事的职责(一)日常监督工作;(二)参加会议工作;(三)专题调研工作;(四)按规定提交年度监事履职报告;(五)监事会安排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驻会监事考勤管理(一)驻会监事必须确保每天到岗处理日常工作.(二)驻会监事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及时向监事长报备,月底统一销假;监事长向董事长报备.(三)驻会监事的出差、外出调研及学习均由监事长审批;监事长的由董事长审批。第八条 驻会监事应根据公司安排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无故不得缺席,经监事长批准的除外。第九条 驻会监事应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监事长有急事联系不上,无正当理由的,给予 50 元/次的扣罚.第四章 考核程序第十条 考核程序包括公司监事考核审批程序和考核执行程序。第十一条 考核审批程序:(一)监事会办公室拟定公司《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提交公司监事会审核后上报股东会;(二)股东会对公司《监事会监事履职考核办法》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三)监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落实执行监事履职考核办法。第十二条 考核执行程序:(一)监事会办公室根据监事履职报告(含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出席会议情况、调研报告)履职情况,进行统计评价,提出考核建议;(二)监事长对考核建议进行审核;(三)股东会审议确定监事考核结果,并形成决议;(四)监事会办公室根据股东会决议落实执行.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和结果运用监事工作考核为年度考核,考核期限为上年度 12 月 26 日至本年度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