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1、签定目标任务书
2、局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临时工作
二、考核程序 各部门依据工作要点的工作任务和临时工作要求,月末考核前填写《考核进度表》,说明工作完成情况、遗留情况和下月工作要点,并将政务信息、考勤记录以及对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评估等考核材料经主管局长审批后送至办公室
办公室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汇总,并依据考核标准确定分值后,呈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通报全局
三、考核办法 1、对目标责任的考核实行年计划、月考核的办法进行
年计划就是根据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渭南市局各项目标责任分解落实至各股室单位,并签定目标责任书
月考核就是每月对各股室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考核打分
2、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进行考核
其中《目标任务书》的完成情况(占 50 分);本局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占 20 分);股室、基层单位工作评价(占 10 分);各级领导和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占 20分)
《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占 10 分):学习无计划、无时间记载的扣 1 分;组织的政治、业务及环保法律法规考核测试,每次有 1 人以上不及格的扣 2 分,3 人以上不及格的扣 5 分
《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占 5 分):事假月累计超过 3 天,每人每次扣除 0
5 分;迟到一次者,每人每次扣 0
1 分;旷工 1 天者,每人每次扣 1 分
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每人每次扣 2 分
《机关卫生制度》执行情况(占 5 分):每月连续 2 次以上卫生考核评比或检查排名全局末位的扣 2 分;累计 3 次以上的扣 3 分
临时工作包括各类信访件、政务督办件以及省市环保部门、市委、市政府及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各种事项
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件次扣 5 分
3、督查考核依据月工作要点逐月进行
每月三日前,各股室、单位根据各自的目标责任书安排当月工作,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