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 山 企 业采 矿 初 步 设 计 委 托 资 料 内 容(试 行)
全国冶金系统设计院采矿业务建设网一九八九年二月关于印发“矿山企业采矿专业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采矿专业施工图设计质量,统一设计标准,根据1987 年 11 月采矿业务建设网采矿专业昆明会议的决定,委托长沙黑色冶金矿山设计讨论院起草的“矿山企业采矿专业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试行),现已编制完毕,印发给网内各单位试行
在试行过程中如有新的建议和意见,请函告长沙黑色冶金矿山设计讨论院采矿室,以便今后作必要的修订
全国冶金系统设计院采矿业务建设网 一九八九年二月编制单位:冶 金 工 业 部长沙黑色冶金矿山设计讨论院院 长 唐昭武院副总工程师 李鼎权科 技 处 迟贵德采 矿 室 主 任 刘儒臣主 任 工 程 师 罗绍裘 吴寿峥编 写 杨庆铨一九八九年二月 编 制 说 明 “采矿专业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说明如下: 1.本“规定”内容包括露天矿、露天矿大爆破,砂矿床水力开采、地下矿和炸药加工厂等五个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由于各矿山的条件不同,生产工艺有区别,在实际应用中,对各部分列出的施工图项目和深度要求,可根据各矿山具体情况决定取舍和增减
各设计单位专业分工有所不同,其深度要求不受影响
2.“规定"着重阐明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至于设计步骤、方法和制图标准,请另参见其他有关资料和规定
施工图中所附的各种表格(工程量表、材料表、座标表、断面特征表等)型式和图形符号,均以《矿业工程制图》中的规定为准
4.“规定”是根据国家和冶金部已经颁发的有关规程、法律规范编制的,如将来有所变动,则以新的规程、法律规范(如安全规程、矿业工程制图、矿业工程术语等)为准
5.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所限,不妥之处难免,请在试行中批判指正
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一些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