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研发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科技创新,加强研发项目管理是实现科技创新的保证
为在技术研发和产品改造升级工作中,法律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发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法律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管理的法律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验收评价制度
(一)公开制度
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的原则下,由公司审核验收组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结果等通过一定形式公开
(二)报告制度
项目承担单位(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三)回避制度
在项目实施全过程,项目审核验收组各成员不得负责或参加项目的具体实施
(四)监督检查与验收评价制度
项目承担单位(组)或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责任书内容
同时,在项目责任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审核验收组的监督检查、验收及奖惩(费用)核定等跟踪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包括原始技术创新、现有技术改进和升级等科技创新项目
第二章 研发项目立项第五条 项目立项是指公司决定启动实施的项目,以及个人或项目组向公司提出开展某项工作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项目
第六条 所有研发创新项目应编制立项方案,具体格式见附件 1,具体内容应包括:(一)明确项目负责人
(二)明确完成方式,确定以日常工作时间为主完成还是工作以外时间完成为主;(三)明确项目实施目的、具体内容及计划进度、技术路线及创新点、项目成果等;(四)编制项目预算,包括材料费、设备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制时尽可能详实、合理,如有可能请明确资金使用的时间点(资金预算),以便于公司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