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排水沟工程施工工艺工艺流程:定位放线测量→沟槽开挖→基底处理、砌筑→防水→灌水、通水试验→回填土1、定位放线测量1.1 定位原则:根据地下原有构筑物:管线和设计图纸实际情况,充分讨论分析,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现行国家法律规范规定的各种管线的间距要求,现有建筑物、构筑物进出口管线的坐标、标高和确定堆土、堆料、运料的区间和位置。1.2 定基堆点:根据交接的永久性水准点,将施工水准点设在稳固和通视之处,距离沟边 10m 左右,沿沟槽方向定出沟槽中心线和检查井的中心点,并与固定的建筑物相连.新建排水沟及构筑物与地下原有管道和构筑物交叉处要设置明显标记,核对新旧排水沟的底标高是否合适。1。3 测量放线:根据导线桩测定沟槽的中心线,在沟槽的起点、终点和转角处,钉一较长的木桩作为中心控制桩,用两个控制点控制此桩,将检查井位置相继用短木桩钉出.根据设计坡度计算挖槽深度,放出上开口挖槽线,测定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的位置。2、沟槽开挖2.1 槽底开挖宽度等于排水沟结构基础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每侧工作面宽度应不小于 300mm.2。2 用机械开槽或开挖沟槽后,当天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时,沟底应留出 200mm 左右的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前用人工清底。2。3 沟槽土方应堆在沟槽的一侧,便于下道工序作业。2.4 堆土底边与沟槽边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堆土高度应小于 1。5m。2。5 堆土时严禁掩埋消火栓、地面井盖及雨水口,不得掩埋测量标志及道路附属的构筑物等。2.6 沟槽边坡的大小与土质和沟槽深度有关,当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表 2。6 的规定。表 2.6 沟槽边坡坡度土壤类别坡度(高:宽)槽深 0~1.0m槽深 1.0~3.0m槽深 3。0~5。0m亚粘土1:0。001:0.331:0。50粘土1:0。001:0.251:0.33干黄土1:0。001:0.201:0。25砖土和砂砾土1:0。001:1。001:1.252。7 人工挖槽深度宜为 2。0m 左右。2.8 人工开挖多层槽的层间留台宽度应不小于 500mm。2.9 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2.9。1 设基础的重力流排水管沟沟槽,允许偏差为±10mm。2.9.2 非重力流无基础的排水管沟沟槽,允许偏差为±20mm。3、基底处理3.1 地基处理应按设计规定进行,施工中遇到与设计不符的松软地基及杂土层等情况,应会同设计人员协商解决。3。2 挖槽应控制槽底高程,槽底局部超挖宜按以下方法处理:3.2.1 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的疏干槽超挖深度小于或等于 150mm时,可用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的...